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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腾讯用QQ币为公司员工发工资

上一篇 / 下一篇  2008-09-14 18:04:18 / 个人分类:Windows

搜狐IT在腾讯QQ会员专区看到两则招聘启事,该启事称,QQ会员记者团将招聘记者和美工共15名,而给予的工资报酬则是Q币。
  根据腾讯的声明,QQ会员记者团隶属腾讯公司QQ会员产品下,负责对腾讯公司QQ会员核心产品的动态进行及时、公正、全面的报道与传播,以促进客观活跃的用户,让更多用户通过记者团更深入地了解腾讯的产品文化。同时,腾讯的招聘启事对应聘者提出了比较严格的申请要求和能力要求。  而法律界人士则认为,这一招聘行为严重违反国家劳动法。
  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瑛表示,腾讯一旦与员工发生雇佣关系,都必须向其支付法定货币,而Q币不是法定货币,因此这一招聘行为严重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8]489号认为,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另外,张瑛也认为,即便此次招聘的人员很多是兼职的非全日制员工,根据《劳动法》规定,双方也应当订立口头协议,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不得约定试用期;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 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腾讯的这一招聘的启示,上述原则几乎都不符合。
  上海市中汇律师事务所律师游云庭认为,如果腾讯没有将兼职人员的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将造成国家税务损失。他认为,Q币不是法定货币,但能购买一些腾讯公司的增值服务,具有一定的价值,发放Q币可以看成是特殊形式的发放实物。腾讯使用特殊的实物――Q币购买了兼职人员的服务,那么兼职人员还有一个缴纳所得税的问题,腾讯作为实物发放人,在法律上属于代扣义务人,应向相关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为这些兼职人员按照Q币的实际价值交税。
  同时,腾讯以Q币代替工资的行为也再次引起了关于“虚拟货币冲击国家金融体系”的争论。
  有网友认为,腾讯向兼职员工发放Q币作为报酬,是变相承认Q币是法定货币;腾讯自己构造了一个虚拟王国,而在这个虚拟王国中的虚拟货币却可以成为现实生活中一种等价的报酬,这会对国家的货币和金融体系造成冲击。
  2006年,一位叫杨涛的学者在2006年第7期的《法制与新闻》上发表文章称,“Q币等网络虚拟货币一旦与人民币可以兑换,其后果不堪设想。因为如果Q币等虚拟货币商家无限发行,势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由此,引起“Q币将冲击国家金融体系”的争论。
  但同时, 计世资讯总经理曲晓东则表示,目前不需要对上述事件太过紧张。首先需要搞清楚腾讯的上述招聘行为是集团层面有计划的行为,还是仅仅一个部门的小范围的行为。上述现象的影响还需要继续观望。
  截至发稿时止,搜狐IT尚未得到腾讯方面对上述事件的及回应!

腾讯Q币支付工资违法吗?

背景新闻:社会奇闻:腾讯用QQ币为公司员工发工资
  有记者朋友问我对于腾讯对招聘的工作人员发放Q币作为工资一事的看法,看了相关的报道后,笔者有以下观点,抛砖引玉,与大家分享:

  一、Q币支付兼职报酬不违法,但腾讯公司对于招聘工作人员发放工资的提法不妥。从相关的公告看,腾讯此次招的只是为网站提供服务的兼职人员,这种关系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性质属于购买他们的劳务,使用Q币、网站积分等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并不违法。

  但腾讯公司在相关公告中却高调使用了“招聘”、“工资”等字眼,使大家误解为其招聘正式员工,但工资却只发放Q币,这就与现行的对于全职员工必须支付人民币工资的相关劳动法律相抵触,因此笔者认为腾讯在此事上只是提法不妥,容易造成误导,但并不违法。

  举个例子,和这个比较类似的是很多论坛或者贴吧的版主,他们一般也是兼职的,网站经营者给他们的兼职报酬多数是,给版主开通比较高的论坛、贴吧权限,或者给其一定的网站积分,这样的报酬同样也不是人民币,但根据习惯上的感觉,大家应该也觉得这样并无不妥。

二、关于Q币的合法性问题。这个新闻另一个争议是关于Q币的法律性质,即Q币是不是合法的支付手段?笔者认为,Q币和网络游戏公司发行的点卡比较类似,可以用来购买一些腾讯公司的增值服务,本身并不违法。
  三、关于发放Q币引发的税务问题。发放Q币显然不是发放法定货币,但考虑到Q币确实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因此,发放Q币可以看成是特殊形式的发放实物。腾讯使用特殊的实物――Q币购买了兼职人员的服务,那么兼职人员还有一个缴纳所得税的问题,腾讯作为实物发放人,在法律上属于代扣义务人,应向相关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为这些兼职人员按照Q币的实际价值交税。

  四、关于兼职人员权益保障问题。从腾讯的公告看,其可以随时解聘兼职人员,且不需要对其进行补偿,为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兼职人员最好要求腾讯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兼职服务合同,这样可以防止兼职人员付出了大量劳动,而腾讯公司却可以不打招呼,随意终结合同的情况出现。

  五、关于兼职人员行为的责任承担问题。这些兼职人员如果由于履行工作所引发的侵权责任问题,如知识产权、名誉权、肖像权等问题,,其法律后果应当由腾讯公司负责。


QQ币挑战人民币 腾讯称其不是货币

据悉,新京报记者昨日致电腾讯公司,该公司客户服务人员称,他们发行的Q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只用于购买该公司的增值服务,本身并无其他交易功能。而且腾讯公司实行的是单向兑换,即Q币不可兑换人民币。

网络虚拟货币Q币已经引起专家注意。近日有学者撰文称,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网上交易的一般等价物,涉嫌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并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倒卖”Q币已经成为成都网友王先生赚钱的重要渠道,这位只有25岁的小伙子已经成为淘宝网上Q币的大卖家。他说,一个月仅靠卖Q币就能赚近4000元。

王说,他的Q币是通过在腾讯游戏倒卖装备或者赢取得到的,还可低价收购一些Q币。

据媒体公开消息,在今年的超级女声总决赛中,超女的粉丝们为了支持自己心爱的歌手,纷纷购买虚拟货币―――Q币投票,仅淘宝网一天Q币的交易额就超过50万元。

一位网络工作人员称,甚至有中小型论坛给版主的工资就是Q币,然后兑换成人民币。

各方观点

学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

据《成都商报》报道,在2006年第7期的《法制与新闻》上,一位名叫杨涛的学者发表文章,对Q币提出的质疑。文章称,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人民币是我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在现实中是有数量限制的,而Q币等虚拟货币商家可无限发行,虚拟货币代替人民币成为网上交易的一般等价物,必会冲击我国的金融秩序,“泛滥后果不堪设想”。

律师:具有一定黑市货币性质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张振祖律师说,据了解,QQ游戏的游戏币赌场里,赌注已经相当大,而游戏币是可以与Q币自由兑换的,Q币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具有了一定的黑市货币性质。

腾讯:只用于购买该公司增值服务

记者昨日致电腾讯公司,该公司客户服务人员称,他们发行的Q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只用于购买该公司的增值服务,本身并无其他交易功能。而且腾讯公司实行的是单向兑换,即Q币不可兑换人民币。

央行:是否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尚未作出解释

昨日,人民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央行尚未对Q币是否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作出解释。但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秘书长曹红辉在接受《中国计算机报》采访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在明年起草制定电子货币相关的管理办法,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将成为继电子支付后又一个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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