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个有钱人OR嫁个有田人,你选哪个?
你绝对不会想到的是,现在有很多女人会选择后者。
最近,“大陆琼瑶”王海鸰女士鼓捣出一部巨作《新结婚时代》,专写“城乡结合部”的婚姻。未几,又被拍成电视剧,剧中,奶茶刘若英痛痛快快地嫁了回“有田人”,当然,这位农民在城里可是不折不扣的金领。
上个世纪,“50年代爱英雄,60年代爱贫农,70年代爱文凭,80年代爱经营……”21世纪的今天,大家又开始爱农民,正如时尚会转圈一样,女人选择男人的标准也渐渐形成了规律。
如果你正在摇头,脑子里浮现出赵本山同志传输的“通信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治安基本靠狗,娱乐基本靠手,耕地基本靠牛,照明基本靠油,老婆基本靠买,发财基本靠偷”的“俺村”遐想里,那么,哼哼,是时候给你洗洗脑子了。
发现一:博士心,农民手
文/扣子
在我众多的追求者中,老公的个人实力是最强的。他高大英俊,踏实稳重,有着名校博士的头衔。不过他来自农村。
也许在他面前从不用刻意打扮,也许在他面前挖个鼻孔都觉得没什么,也许他纯朴善良的父母给他加了许多分……反正我是死心塌地爱上了他。
有时我看着他利落地修好我弄坏的电器,出去游玩向我介绍我说不出名的植物,我都在想:无论在哪,只要有他,我都不会饿死吧。
结婚时装修新房,他一手包揽:“这事就交给我吧。”过了几天,他拿来一张设计图,说是他画的,让我和父母看看,嗨!还真是像模像样。
接下来的日子,他买材料,找小工,随时询问我的意见,却从不让我多操心。
一个月后,当我和父母看到时尚典雅的房子时,都赞叹不已。
在以后的日子里,房子的一些巧妙设计充分体现了他的博士心,而从未出现过的水管渗漏、墙皮剥落也说明他有双扎实的农民手。
发现二:麻烦变成了惊喜
文/李珍
与农村来的人结婚最大的麻烦是那有可能无休无止的帮忙。我老公的老家太过偏远,来的亲友不多,但每次来都很夸张,从牙刷到衣服,从VCD碟片到手机、随身听,老公总会毫不吝啬地送给他们。
有天,老公跟我商量:“我们现在已经有笔存款了,你觉得是换套房子还是投资一个商铺呢?”“你觉得呢?”“商铺吧,升值潜力大。”我想想也是,就答应了。
一年后,他用商铺的盈利和老乡开了一个农家菜饭馆,店内打工的人大半来自他们村。慢慢地,至少直接来家里的麻烦事情少了很多。
那天,他兴冲冲搬回一箱橘子:“你不是最爱吃橘子吗,这可是我种的,纯天然啊!”我一脸的不信。
“真的,这棵是我几年以前种下的,我记得你曾经说过想吃爱的人种的橘子。”一时间,我觉得无比幸福和甜蜜。
发现三:乡里乡亲的新时尚
文/萧玲
农村人比我们想像中文明,时尚——这是我嫁给来自广东农村的老公之后的感觉。
可能是经济发达的缘故,这里的小镇同样有舞厅、茶社、卡拉OK歌厅和溜冰场等娱乐场所,文化站里的 乒乓球场和羽毛球场,比城里一些经营场所的设施还要好。
而那些农村的小伙子同样开着私家车、 摩托车兜风,同学聚会也到户外去烧烤……
最好玩的是我那小姑子,漂亮、水灵,她跟我讨论起香水的品牌时,甚至可以告诉我三宅一生和CD谁更东方。
别以为乡村的暴发户都那么财大气粗,除了显摆还是显摆。
老公的堂哥是当地赫赫有名的家具厂厂长,他请我们去他家吃饭,知道我不喝白酒,特地为我准备了一瓶红酒。
堂嫂给我倒雪碧的时候,堂哥劝阻了,说喝红酒最好不要加东西,喝一小口,用味蕾去感觉味道,让味道充满口腔后慢慢吞下……
当然,男友的求婚语录也非常时尚,他把我拽到他们家东侧的小河边,揪了一大把狗尾巴花说:“在你的屁股还没有臣服于地球引力之前,嫁给我吧!”
嫁给有田人的优势
1,从自身处境的角度,嫁个农民有利于提高你在夫家的社会地位。即使你在城里是个“小太妹”,农村的公公婆婆也会把你当块宝去炫耀。
2,从开拓视野的角度,“城里有个家、农村有个家”是人生的一大境界,在城里呆腻了去乡下散心,体验无忧无虑的乡间生活,是很多城里人梦寐以求的。
3,从基因优化的角度,男女地域差异越大,生出来的孩子越聪明。
4,从经济学的角度,农村的父老乡亲经常提供最新鲜的绿色食品,这对生活在城市中痛恨垃圾食物的人们来说绝对是一大优势。
5、从文化的角度,多接触原始的民俗文化绝对是对你知识结构的一大补充,弄不好还培养出个民俗学家、作家什么的,纯属意外收获。
6,从国计民生的角度,嫁个农民符合国家提倡的“缩小城乡差距”的方针,不经意间还为祖国的建设事业贡献了一份力量,何乐而不为?
嫁给有田人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1,跟他和泥巴一起长大的哥们随时可能造访你家,把腿跷在餐桌上,很响地吃饭,并且上厕所忘记冲。
2,公公婆婆随时可能交给你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比如帮堂兄的二婶家的侄子的儿子找一份不需动脑筋而且高收入的工作。
3,三舅的女儿考入城里的大学但交不起住宿费,要不同意她常驻你家,要不你直接代缴住宿费吧。
4,随时接到通知——老家要盖新房子你们要出两万块不得讨价还价且三天内必须到账。
5,婆婆来城里探亲,不仅霸占了你的老公并且用洗衣机洗坏了你价值上千块的新衣服。
6,每次公婆造访时你就要像大扫除一样把你最珍爱的吊带衫露脐装统统藏起来,在这期间不得晚归不得去餐馆消费不得让老公做家务,务必勤俭持家。
7,你可以在私下对老公颐指气使但当着他家人的面必须表现得百依百顺,受了委屈决不能发飚还必须陪笑。
观点
嫁给有田人胜过嫁入皇室
文/亦白
自从改革开放以后,城市里多了一群有农村生活背景的人,他们通过考试、经商、卖文等各种方式进驻城市,成为“新移民”。
这些新移民里有一批精英分子,通过不懈的努力和奋斗,在一些领域取得了一些业绩,使他们超越了城市人进入高收入人群,成为“农领”。
一方面“农领”正逐渐成为城市的精英,另一方面他们在农村的老家、亲戚、社会关系不可避免地介入现在的生活……
“农领”们凭着高收入、高知识结构、坎坷的人生经历和刻苦耐劳的精神,以及对来之不易的幸福更加珍惜的口碑,吸引了城市女孩子的眼球,也成为城乡联姻更加频繁的一股动力。
甚至还有人说,嫁给农民好过嫁给查尔斯王子。理由有如下几点,一是说嫁入皇室清规戒律太多不说,还要顶着所有同性的妒忌乃至仇视,加之王子三千宠爱集于一身,与人分享爱情在所难免。这点黛安娜就是一个例子。
第二从事实上说王子只有几个,想嫁他们不是随便就能好梦成真的,加之嫁入豪门还未必幸福,而高级农民不是几个而是数以亿计,比较好找,并且一旦结婚终生幸福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这不是信口开河而是有历史佐证的,例如八千湘女下天山——纷纷嫁给来自农村却在战争年代建了功立了业的军人。
我看她们的幸福像花儿一样开放,因为后来她们的离婚几率堪称世界最低,而且孩子们几乎个个有出息。
当然,农村籍男士的日益走俏,实则反衬出城市小生的日渐没落。经过几代的“人工豢养”,部分城市小生身上的野性荡然无存,个个一副西崽相,除了喉结几乎没有第二性征……
当一个男人身上的动物性需用显微镜来审视,那么,他在女人心中的份量就可想而知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村小伙身上特有的忠厚、朴实、强壮、坚韧、隐忍……令人不敢逼视,几乎涵盖了上帝赋予亚当的一切形容词。
黝黑的皮肤、坚实的肌肉、闪亮的贝齿、在社会性与动物性之间瞬间切换的混合气质,简直就是迷死人不偿命。
退一万步说——《新结婚时代》中,顾小西母亲的一句话被奉为经典:“你嫁给了他,就等于嫁给了他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
如果说这是一条公式,放之四海而皆准,我们完全可以拿来四处套用。
黛安娜嫁给了白皮儿绅士查尔斯,也等于嫁给了他的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又奈若何?!相比之下,嫁给农民兄弟,至少还能留条小命,重整山河。